运营车辆达到什么时候强制报废
运营车8-15年报废。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一般都是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就意味着车辆需要报废。车主需要根据车辆的具体类型,然后再去了解清楚具体报废的时间。如果车辆满足报废标准,就应该及时对车辆做报废处理,不要继续行驶,以免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1、9座(含9座)以下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