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了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行驶的速度。一、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城市道路为30kmu002Fh,道路为40k m u 002 FH;第二,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城市道路50kmu002Fh,高速公路70kmu002Fh。以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1的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下的速度,3360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还规定了五种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性。速度为机动车30kmu002Fh,15k m u 002 FH;用于拖拉机、蓄电池、手推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辆。2.特殊情况下,3360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掉头、转弯或下陡坡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时,能见度在50m以内;在积雪和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当牵引有故障的机动车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