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驾驶人应当认真检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零部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2)的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安装三角警示牌,公交车(核载9人以上的客车)、校车应配备灭火器。由此可见,校车、公交车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私家车没有强制要求。不过还是建议广大车主在车上备一个灭火器,以防万一。车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如下:1 .如果发生汽车火灾,首先保持冷静不要紧张,先分析情况再快速判断。2.拿灭火器的时候要站在火的上风处,这样可以避免被烫伤,保证自身安全后再灭火。3.取下安全销,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住加压手柄。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这样可以快速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