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扣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闯红灯扣分是从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的。
当时公安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对驾驶员的管理更加严格。新交规将记分项目从 38 项增加到 52 项其中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记分从 3 分提高到 6 分。
认定一辆车闯红灯需要有三张照片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
如果不挂号牌或者遮挡号牌将会被一次性扣光 12 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50%以上也会被记 12 分。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 12 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 12 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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