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时间具体有哪些限制

发布时间:2024-12-25 11:33:0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有多种限制。 当事人因伤致残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伤者最好在治疗终结后 15 日内申请。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可向办案交警机关申请由其委托法医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有多种限制。

当事人因伤致残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伤者最好在治疗终结后 15 日内申请。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后可向办案交警机关申请由其委托法医鉴定机构也可在法院起诉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申请委托鉴定。通过交警机关委托鉴定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1 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出具书面结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时限与原鉴定相同。

无需鉴定检验的应在 10 日内作出认定。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的时间一般不超 20 日最长 60 日。

交通事故中的发生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具体来说

追尾前车后车负全责

红灯依然通行造成事故的负全责

驶入禁行道路的负全责

发生溜车造成事故的负全责

不按规定倒车造成事故的负全责

逆向行驶发生事故的负全责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未让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负全责

绿灯亮起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负全责

在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位置以及在人行横道线、桥梁、隧道、陡坡进行调头的负全责

红灯亮起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其他方向车辆先行的负全责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辆未让上坡车辆先行的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的负全责

在没有禁止调头标志标线的位置进行调头时未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的负全责

超越前方正常左转弯、正在超车、正在调头的车辆时发生事故负全责

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负全责

进入无灯控的环形路口的车辆未让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的负全责。

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做出认定机关的上一级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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