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失去工作怎么认定

发布时间:2024-12-23 12:25: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失去工作的认定较为复杂。

一般来说要认定是否因交通事故丧失工作能力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伤残鉴定是重要依据。通常由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根据受伤程度划分等级从一到十级不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器官缺失、严重畸形需特殊医疗照顾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器官功能有中等以上障碍需常规医疗关注和协助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器官有轻度功能障碍生活能自理可参与一般工作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器官轻度畸形伴轻度功能障碍能自理且能参与大部分工作。

其次申请鉴定的主体、前提条件、依据标准、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申请时间都有不同。劳动能力鉴定主体可为工伤劳动者等前提是工伤认定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治疗期满或病情稳定即可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主体是因侵权受伤的伤者前提是取得行政认定书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治疗终结三个月或六个月后申请。

另外在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方面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补赔。若对方不赔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重要证据可起诉将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诉讼费先由起诉方垫付胜诉后可要求被告承担被告不出庭可缺席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伤残等级较高如五级及以上当事人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符合条件且证据充足一般会支持。但伤残等级为十级或九级等较低情况裁判标准不统一有的法官支持有的因当事人未提供劳动能力丧失证据而不支持。

总之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失去工作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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