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地车超过 120 天该如何处理
在海南外地车超过 120 天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车辆可以停放不驶离海南不会被强制离开。
二是及时驶离海南地区行驶期间如遇交警检查需接受处罚每超过一天扣 3 分罚款 200 元。
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非本省核发号牌的小客车在海南行驶需通过网络、电话或窗口进行登记每辆车每年通行总天数不超 120 天可多次办理。
未按规定办理通行证的会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另外受疫情影响外地车进入海南后通行天数以占用道路行驶天数计算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全省行政区域道路范围内自然年度内按天计算通行天数每天通行次数不限。停放时间不计算在通行天数内年度通行总天数使用完毕后不强制车辆出岛。
目前海南未延长外地车辆在岛行驶天数但对在琼注册企业、驻琼机构以及在琼居住个人所持有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非营运性质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内不受 120 天限期通行限制可在“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或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办理过渡期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此政策仅针对非营运车辆公务用车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非营运性质的新能源小客车不受限制可自由出入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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