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跟进去医院需要垫付吗
交通事故肇事者跟去医院需要垫付吗
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跟去医院垫付。
但从道德和实际情况考虑若有能力且愿意垫付也是可以的。
构成交通事故需具备车辆造成、在道路上发生、运动中发生、有事态发生、人为原因、损害后果及当事人过失或意外等要素。
交通事故医疗费一般可由受害方自行垫付。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比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垫付金额不超过交强险相应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为抢救必需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若肇事者决定垫付要留好票据和证明比如将钱交到交警部门获取收据交给医院并拿押金收据或让伤者及家属出具收条。
若害怕被坑不垫付也是可行的一切等交警定责和保险理赔。
若对方坚持让垫付可找交警让其通知保险公司处理垫付额度最多 1 万元。
若超过额度医院也不能因费用未付拖延救治可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
总之肇事者是否垫付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但要注意处理方式和留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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