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效问题备受关注。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载明相关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相关情况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无异议的其法律效力为永久有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 1 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 2 年。
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从评残之日起计算 1 年内起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一般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那就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部门处理。比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像交通事故发生地邻近区县与市区交界处管辖不明的由最先发现或接到报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管辖确定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要是事故责任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