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申请鉴定是合理的行为吗
交通事故车辆申请鉴定是合理的行为。
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它不仅由人为违反法规造成也可能因自然灾害导致。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车辆鉴定是司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通常是发生事故后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按缺席论处。原则上事故发生后 7 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特殊可延长 7 日。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接到鉴定书后 5 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 10 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申请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要注意受损车辆应是新车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受损车辆重要部位受损如果不是重要部位且更换后不影响安全性和舒适度不能主张车损减值。重要部位严重受损但修复或更换后未影响安全性和舒适度不影响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也不认为有车损减值。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且被当地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车辆损失鉴定是不合理的鉴定机构一般只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费用由交警部门负责。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车辆鉴定合理合法应按规定流程进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相关的百科词条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