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 10 天内可以拿到。
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 10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 10 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 3 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 3 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 3 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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