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用一般由谁负担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费用一般由谁负担呢
通常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鉴定人先垫付。
如果鉴定费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未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那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若超过了一般由责任方最后承担。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据此主张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的找保险赔偿。
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哪方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会在裁判书中明确由哪方支付。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常见原则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能防止滥诉和司法资源浪费。
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且鉴定结果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所以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负担。
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提到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指出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算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首先是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60 周岁以下按 20 年算60 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 周岁以上按 5 年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减少或伤残等级轻但影响就业可调整赔偿。
其次是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算特殊情况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算至 18 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60 周岁以下算 20 年60 75 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 周岁以上算 5 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上一年度消费支出额。
接着是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人数和期限确定。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算没收入或雇护工按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算原则上一人机构有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期限算至恢复自理能力最长不超 20 年。
再就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凭证结合病历诊断等确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数额算后续必要费用可待发生后另诉或与已发生的一并赔。
还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医疗机构证明算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按所在地同行业平均工资算。
另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算。
交通费按实际必需费用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参照国家机关出差标准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