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发布时间:2024-12-22 22:28: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比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是两年。

对于明显的人身伤害像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一年。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如果伤害明显诉讼时效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严格按照法条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另一种是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前诉讼时效不应计算。死亡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公安机关终止调解开始计算当事人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

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治疗期可能较长若采取分步调解先协商前期损失赔偿后续再处理若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不组织调解等到全部治疗结束后再起诉诉讼时效从治疗全部终结、全部损失确定下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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