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时哪些情形要回避

发布时间:2024-12-22 15:10: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时以下这些情形要回避

一是交警是本案当事人

二是交警是本案当事人近亲属

三是交警本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是交警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五是交警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条。

当出现这些情况时为了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交警应当回避。回避决定通常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做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总之交通警察回避制度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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