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死亡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这些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60 周岁以下的补偿 20 年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 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不满 18 周岁的抚养到 18 周岁。失去劳动能力的60 周岁以下的抚养 20 年60 周岁以上的增 1 岁减 1 年75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 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 财产损失包括物质损失赔偿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以城镇标准核算赔偿。在确定赔偿时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经常居住地等因素来综合判断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同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减少的补偿。
交通事故超过 60 岁还可以赔付误工费吗答案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对于误工费的认定并非单纯依据年龄而是看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是否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
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像李某虽超过 60 岁但一直从事劳动并有相应证据就应获得误工费赔偿。还有王某65 岁仍从事农村建筑工作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也得到了误工费支持。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年龄为男 60 周岁、女 50 周岁女干部 55 周岁但这并非意味着 60 岁以上就必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取劳动报酬。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劳动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对于 60 岁以上的受害人只要能证明仍在从事劳动获取报酬就应得到支持。比如能提供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等相关材料证明因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期间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就理应获得相应的误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