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了可以在外地鉴定吗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可以在外地鉴定。
应当到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其次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需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为了交通事故和工伤的伤残评定是不允许在外地做的必须要在当地做。但如果只单纯为了残疾证是可以在外地做的。
总之为了保证评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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