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果属于什么赔偿范围

发布时间:2024-12-22 14:34: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果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

接着是误工费被侵权人受伤到死亡前这段时间可能存在误工费若当场死亡则按死亡赔偿金赔偿。

然后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还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另外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赔偿范围之一对死亡者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应给予。

处理事故费用比如死者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要按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三人。交通费凭据支付按实际必需费用计算。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了解这些赔偿范围有助于维护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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