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交警队有时间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4-12-22 10:08:03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交警队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通常为三十个工作日。如果鉴定事项复杂、疑难或特殊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延长最长延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于受害人来说做伤残鉴定一般以三个月为限但如果受伤严重则需延长时间。比如治疗结束后应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若在二十日内不能完成鉴定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十日。如果还需延长要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进行伤残鉴定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 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总之在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并准备好齐全的材料以保障鉴定的顺利进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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