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决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肯付钱的问题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肯付钱别慌咱们有办法解决。
首先要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关键证据。
如果您买了车损险那可以使用代位追偿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先垫钱修车然后保险公司会和对方打官司您配合提供证据就行使用代位追偿不算出险不影响来年保费。
要是没买车损险就先尝试私下协商不行就找事故调解科让交警帮忙调解。
若对方仍不赔偿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事故现场照片、车辆损失凭证、修车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对方铁定败诉合理诉求下诉讼费由对方承担。诉讼前还能申请对对方车辆进行保全让对方有所顾忌。
另外要是和对方无法私下协商且对方有保险公司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谈赔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维修发票。如果交警到场也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处理。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别着急通过合法途径一定能解决。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交警队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通常为三十个工作日。如果鉴定事项复杂、疑难或特殊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延长最长延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于受害人来说做伤残鉴定一般以三个月为限但如果受伤严重则需延长时间。比如治疗结束后应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若在二十日内不能完成鉴定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十日。如果还需延长要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进行伤残鉴定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 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总之在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并准备好齐全的材料以保障鉴定的顺利进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