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伤残鉴定以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交通事故死亡伤残鉴定通常在治疗终结后 15 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 30 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不过要是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是否治疗终结。
一般来说车祸伤残鉴定结果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通常不超过 15 天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比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伤情鉴定要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伤情稳定、功能稳定不再有反复就可以出具鉴定鉴定很短时间就能出具。但有些情况比如牵涉关节功能、颅脑损伤后遗症等短时间鉴定是不行的得三个月以后有的甚至到半年或更长时间。
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鉴定机构要在收到申请材料 30 天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批准可以延长 30 天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交通事故导致人伤医疗费的理赔情况较为复杂。
一般来说首先由承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就由承保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有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比如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事故理赔时对于医用清单内的甲类药保险公司会全部报销乙类药报销 90%医疗材料费一般只报销 70%。
同时由于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的是事故责任免赔率车主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越高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的部分比例也就相应提高。
在索赔时车主应当提供保险单、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第三者财产损失程度证明或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