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具体怎样计算

发布时间:2024-12-22 10:02:2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60周岁以下人员赔偿20年6075周岁人员赔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60周岁以下人员赔偿20年6075周岁人员赔偿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 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人员赔偿5年。若能举证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可按高的标准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部分。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的按三人算。

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的按三人算。

家属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正常工作收入减意外伤害后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最近三年总收入除以三年再除以12个月乘以延误时间算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类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延误时间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数额不同。

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参与度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五级

1.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 100%。

2.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损伤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 70 90%。

3.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 40 60%。

4.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损伤是诱发或加重因素即损伤比较轻微对人体没有大的危害但能诱发或促进疾病的发作则损伤与目前后果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为 10 30%。

5. 既有损伤又有疾病若后果完全由疾病所致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为 0%。

需要注意的是损伤参与度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采用医学技术方法确定致害因素与受害人自身体质、原有疾病、伤残状况以及医疗过错程度等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而量化致害因素对于损害后果的具体影响。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年老体弱存在正常的生理性功能退化、特殊体质天生某些身体机能与常人有异、原有疾病侵权行为诱发了自身疾病或者侵权行为是产生病理症状的次要因素、原有伤残或者原有旧伤侵权行为加重了残疾等级或者导致了功能受限情况加重、老年人因侵权行为需要治疗在治疗时诱发了老年病使得损害后果加重等情况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对于其中一些情况如医药费、误工费等可以全额支持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定型化赔偿的项目可以参照原因力鉴定的意见酌情确定侵权人承担的责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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