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车国家补贴
国三车国家补贴的相关情况如下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获得补贴。
其中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补贴申报方面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需准备报废汽车和新车的相关证明材料且这些材料应在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共担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清算。
在申请过程中买车和报废旧车不分先后只要旧车符合补贴条件且在新政策印发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即可。
国三排放标准实施日期为 2007 年—2011 年无法辨别车型排放标准的可通过看车辆合格证或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申请补贴需为个人消费者且旧车为个人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日期在规定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