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限行规定
目前石家庄机动车限行规定如下
中、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本埠冀A号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三环路、复兴大街、学府路、古城路等
国VI排放标准的部分车辆限制通行二环路、复兴大街等
外埠非冀A号牌过境车辆限制通行相关道路
中、重型新能源载货汽车部分时段限制通行部分道路
中、重型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限制通行部分道路。
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中型厢式货车
限制通行二环路以内高架桥部分时段限制通行二环路以内道路及部分特定道路。
中型、大型载客汽车限制通行槐安路主路、和平路主路。
摩托车限制通行三环路、复兴大街军用、警用、消防用摩托车执行任务时不受限制。
已申领石家庄民生行业专用电子标识的行业类保障民生车辆采取限量管控措施。
悬挂临时号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限制通行部分道路。
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时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特定时段禁止教学。
通勤班车按指定路线通行和站点停靠。
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全天限制通行复兴大街等道路。
公交专用道
工作日特定时段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等车辆和10座及以上车辆可借道行驶
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及外侧有车辆出入口的其他车辆按规定通行。
对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可通过“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或“交管12123”APP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另外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每日7:00至20:00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等特定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