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怎样计算的

发布时间:2024-12-01 13:49: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主要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具体来说死亡赔偿金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比如一个六十周岁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那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60 60= 100 万元。

如果是六十五周岁的受害人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65 60= 75 万元。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比如七十六周岁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5 = 25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赔偿权利人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此外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来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被扶养人是十五周岁那生活费就是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 15。

总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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