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动车事故赔偿

发布时间:2024-11-30 06:03:39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温州动车事故赔偿情况如下 最初提出的赔偿标准为 17.2 万元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 15 万元加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

温州动车事故赔偿情况如下

最初提出的赔偿标准为 17.2 万元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 15 万元加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 2000 元再加 2 万元的最高保险金合起来为 17.2 万元。

后经调整赔偿标准逐步提高。以 17.2 万元为基数加上 20 万元保险理赔为 37.2 万元另外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丧葬费等共计 50 万元。

具体的赔偿金包括死亡赔偿金约 54 万元因本次事故遇难者人数较多依法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且就高采取城镇居民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0 元这是浙江省审判实践对侵权造成死亡的一般赔偿标准。丧葬费约 15000 元。被扶养人生活费约 27 万元考虑一般家庭被扶养人和扶养人人数等情形计算。

截至 14 日 18 时已有 36 位遇难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

总之温州动车事故赔偿经历了多次调整最终形成了较为合理的赔偿方案。

温州动车事故发生于 2011 年 7 月 23 日造成 40 人死亡、172 人受伤中断行车 32 小时 35 分直接经济损失达 19371.65 万元。

事故原因主要是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

具体情况为当晚雷雨天气温州南站沿线铁路遭雷击列控中心设备的保险管熔断接触网无法采集车辆信息调度员让 D3115 次动车正常发车。

之后 D3115 次列车因故障停滞又因无线通信设备没信号无法联系调度员。然而调度员在不清楚故障根本原因的情况下又让 D301 次动车发车最终导致两车追尾。

通信信号集团公司设备研发管理混乱铁道部审查监管失职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也是重要因素。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加强设备研发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运输安全管理等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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