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
1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规定使用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号牌制度,不得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此外,自特别许可配额启用之日起3年内,新能源汽车不得转让或报废,特别许可配额自动失效2。
法律分析1: 上海新能源牌照随车报废。车主购买新能源汽车非经营性使用,且个人消费者未在本市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上海市将继续按照有控制的原则,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牌照配额非营运乘用车总数。
本实施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申请特殊牌照配额的消费者,应继续按照国家上一轮新能源汽车采购程序和条件为贯彻执行的目的和依据。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牌照申请条件如下:1.本市居民; 2、在本市服役的军人、武警; 3.持有本市有效居留证件且最近24个月内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的非本市居民; 4.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政策是其他新能源汽车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以下人员可直接申请新能源牌照,具体条件为本市常住居民1人,现役军人2人。
1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最近一次缴纳保费满24个月;上海社保3人无黑点; 4 购车者不能在上海拥有其他新能源汽车; 5 有自己的停车位; 6 所在小区或住宅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必须提前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