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机动车灯光距离由近及远
夜间机动车灯光距离由近及远是由弯道进入直线道时。
夜间开灯驾驶对道路与地形的判断方法:
1、如果发现行驶时汽车灯光的照射距离在由远变近,前方路况可能是:进入一侧有山体或屏障的弯道、到达坡道的低谷地段、驶近或驶入上坡道。
2、如果发现行驶时灯光的照射距离在由近变远,前方路况可能是:弯道变为直路、进入下坡道、缓下坡变为陡下坡或由下坡道驶入平路。
3、若行驶中发现灯光离开了路面,前方路况可能是:急转弯、路面有大坑或到达坡顶。
4、当灯光由路中间移向路侧,前方路况可能是:一般弯道或连续弯道,当是连续弯道时灯光会随之从道路的一侧移到另一侧。
特殊情况会车应交替使用远近灯光:
在会车的过程中,如果对方使用了远光灯,导致我们无法看清路面而无法判断对方车辆的位置,甚至在我们车前的行人或者物体都很难看到,这将增加了意外发生的几率。
所以在对方车辆使用了远光灯,并且没有及时换为近光灯,我们可以通过快速变换远近光来提醒会车车辆。如果会车车辆使用了快速变换远近光,那我们要检查一下自己灯光是否停留在远光灯位置。
夜间会车不是远近交替,而是近光灯。而且在科目三驾考模拟夜间灯光考试中,夜间与机动车会车时是使用近光灯,如果使用远近交替的话,考试直接不合格。
在夜间行驶过程中,当对面有车辆驶过来时,车主需要在双方距离150米远时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当两车距离相隔150米之外时可以交替使用远近光,以便查看道路情况,也可以提醒其他车辆。
在夜间行驶时,车主需要时刻注意路况信息,当行驶在较窄或者没有设置中心线的道路上时更应该谨慎小心,当对面有车辆或者行人时需要减速并且靠右行驶,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如果对向车辆出现了快速变换远近光的情况,车主需要检查一下自身是否长时间停留在远光灯上没有及时进行切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