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书解除抵押怎么处理
车辆登记证书解除抵押办理方法如下: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以及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办理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相关材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三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当地车管所发的,要在当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汽车的户口本。
申请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检验记录表。
办理机动车登记表需要将机动车开到当地车管所,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补办的,还需要车主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到当地车管所进行车辆检验,待检验完成后确认车辆信息,再到营业厅办理,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最后拿到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