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轻卡载重新标准
蓝牌车是总质量不大于4500千克、总长度不大于6米,载重不大于1500千克(1.5吨)的普通货车,蓝牌车过地磅时总重量超过4.5吨就算超载。现在交通部门查处蓝牌轻卡时候是按照车总质量来算的,也就是加上车身质量与载货重量一起,蓝牌轻卡超过4.5吨就是超重,所以驾驶员们要对自己车辆的质量做到心中有数,由此计算中自己车辆能够载货的重量约为多少,千万不要超载驾驶,也要对所载物品的规格进行限制。我国道路安全法规定,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转载要求。货物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蓝牌照的轻便摩托车应该是在机动车道行驶,行驶的时候要尽量靠近道路的右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关于机动车行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