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8 21:0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五座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到车管所进行一次登记,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
五座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一次,到车管所进行一次登记,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五座车分营运载客汽车和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两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优化: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上,面包车除外),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年审是指每年或每两年对汽车的安全性进行检验,包括喇叭、刹车、轴重、底盘、点火系统、灯光系统、排气系统、牌照安装等全方位检查。

目的在于检查汽车主要技术状况,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使汽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汽车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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