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红牌电动车需要驾驶证吗
驾驶超标车不强制办理驾驶证,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车辆经鉴定为机动车辆的,将会以无证驾驶处理,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和损害赔偿有较大影响,因此鼓励驾驶人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规定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厦门电动车上牌需要的5个材料: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本辖区的身份证、居住证(带户籍地核发身份证),厦门岛内身份证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所有人为单位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
居住证:
工作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副本:
2、购车发票等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发票需注明:车辆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车辆型号、车辆整车编码和电机号码。(销售单位出具,申请人自行提供)
3、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出具,申请人自行提供)
4、申请注册的电动自行车(车要骑到交警大队)。
5、个人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个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单位委托办理的提供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里面要注明车辆的车架号和电机号,按压手印)注:委托书要求以各区交警大队要求为准,委托他人上牌或单位电动车上牌建议先咨询当地交警大队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