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当天可以查出来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第二十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交通违章代码10391,机动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罚款200元,不扣分。交通违章代码由四至五位数字组成,按照交通法中通行的原则进行分类。从左到右的顺序是行为分类代码、评分分类代码和两位序列码。第一个代码:行为分类代码,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分类代码;第二个代码:记分分类代码,表示交通违法记分的分类代码;第三、四、五位代码:顺序代码,表示出现在同一行为分类中的行为的顺序代码。
比如1303,1表示机动车行为,第二位数字3表示应扣3分,最后一位03表示扣3分类别中的第三种行为,机动车以超过规定时速50%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